网上有关“商场安全运营的知识”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商场安全运营的知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商场是我们经常去的地方,而且人流量大,于是安全方面是绝对不能松懈的。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商场安全运营的知识,供大家参阅。
商场安全运营的知识一、商场环境安全
(一)商场地面及通道安全
1、泻漏物----地面上的液体物质,如污水、化学液体、饮料、粘稠液体等。
无论在商场任何地方,任何员工发现有泻漏物时,都有责任及时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滑倒和人身伤害。尤其是在卖场,必须立即清除。
首先守住有泻漏物的区域,请求帮助,不让顾客和其他人员经过这一区域,及时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如属于危险化学品或专业用剂,必须用正确的方式清除,必要时需请专业人员帮助。清理完毕后,若地面未干,则要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牌。
2、垃圾----地面上的杂物、纸皮、废纸、胶袋等。
无论在商场任何地方,任何员工发现有垃圾时,都有责任及时处理,以保持干净的购物环境,减少不安全的因素。如果在卖场,一片纸屑、一张纸皮、一截绳子?我们都应立即捡起放入垃圾桶内。
3、障碍物----与购物无关、阻碍购物或存放不当的物品,如在消防通道的梯子,通道上的叉车,货架旁的卡板、商品等。
我们必须将物品摆放在应有的区域而不脱离员工的控管范围。
(二)商品存放的安全
1.商品陈列的安全
(1)商品陈列的安全不仅指商品是否会倒、掉落等,也包括价格的标识牌是否安全可靠。
(2)货架的陈列用一定的陈列设备进行维护。
(3)堆头陈列的高度有一定的限制和堆积的技巧的使用,使其稳固。
2.商品的库存安全
(1)高货架的商品库存存放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2)散装的商品是否全部装入纸箱。
(三)设施、设备的安全
1.陈列设备的安全
(1)陈列设备的承重是否在安全极限内。
(2)陈列设备是否光滑,有无锋利的边角会伤及顾客和商品。
2.辅助设施的安全
(1)商场提供的休息处、儿童游乐处,无不安全因素。
(2)所有的销售区域的消防设施有无受损。
(3)所有可能与顾客接触的明电线是否符合安全的标准。
(4)购物车/篮无损坏,比如断裂、少轮子等。
(四)店外/停车场的安全
1.车辆的进出安全
(1)车辆按规定的进出道行驶,按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
(2)车辆进出的行驶速度放缓。
(3)有提醒顾客注意安全的警示标语。
2.购物车的安全
(1)购物车无被顾客推离停车场的范围。
(2)购物车无停放在停车场内,无零散地放在停车广场内。
(3)购物车的轮子无损坏,无可能伤人的毛刺。
3.恶劣天气时的安全
(1)恶劣天气,超市进出口员工需提醒顾客注意安全。
(2)恶劣天气,店外的高空悬挂物要取下。
(3)雨雪天气,要向客人发放雨伞袋,超市进出口地面是否放好脚垫。
(4)雪天需将超市的广场或进出口通道的积雪清理干净。
商场安全运营的知识二、顾客安全
(一)儿童/顾客的安全
1、儿童坐在购物车上,是否广播提醒顾客有危险因素。
2、是否有儿童在玩耍或乘坐而无人照顾。
3、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因不慎损坏商品而引发不安全因素。
4、开业或节假日,是否顾客过多而导致拥挤而引发不安全因素。
5、特价商品的促销,是否会导致顾客的哄抢而引发不安全因素。
6、顾客之间的矛盾导致在超市购物中的相互伤害而引发不安全因素。
(二)商品展示的安全
1、商品展示时,电、水、电器的使用是否安全。
2、商品展示完毕时,电源是否关闭,带有危险的器具是否收回。
3、商品展示台是否过大,导致通道过窄,引起拥挤。
商场安全运营的知识三、员工安全
(一)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根据国家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从事具备危险因素的劳动时需要个人防护用品的保护。尽管商业超市从业人员不属于危险性的工种,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需要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超市通常的防护用品有:
防护手套:防护手套有棉质和化学材料两种。棉质手套多用于搬卸商品时保护双手,化学材质的多用于接触化学试剂时,接触的清洁剂等。
防护镜:保护操作者的眼睛,用于室外强阳光下的作业保护。
防护头盔:用于货架的组装、拆卸或进入未完工的商场建筑工地时使用,保护头颅不受损伤。
防护腰带:在从事大运动量体力劳动时,保护腰部不受扭伤的腰带。员工在进行搬货、卸货、陈列或做其他仓库整理工作时,必须使用。
(二)安全运输/安全装卸/安全搬运
1.安全运输:指保证员工本身的运输安全、商品的运输安全、顾客的以及环境设施的
安全等方面。
(1)从事运输工作的员工必须正确使用运输工具,主要是手动叉车、运输车等,对
于电力叉车必须由叉车司机来操作。
(2)安全运输必须保证商品的摆放符合安全标准,商品摆放整齐、稳固,对于高空
货架的作业,商品必须用安全皮筋或缠绕膜进行捆绑。
(3)安全运输包括空车作业过程的安全,如空车时不能载人等。
(4)安全运输中,最重要的是环境安全,必须随时注意通道的畅通,是否有积水、
垃圾、障碍物,经过营业区域时应注意到儿童、顾客、购物车、商品等,电力
叉车在营业区域操作时,必须设立围拦,规定的区域内不能有顾客。
2.安全装卸:指保证员工本身的装卸安全、商品的装卸安全、顾客的安全以及环境设
施的安全等方面。
(1)装卸的员工必须有正确的劳动资势,以避免造成自身的伤害。
(2)装卸的员工必须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保证人身安全。
(3)装卸的员工必须树立保护商品或物品不受损失的意识,以是但适当的方式进行装卸,坚决避免野蛮装卸。
(4)装卸后商品应摆放在安全的区域内,是员工在装卸时应考虑的安全因素之一。如将拆卸的设施随便放在通道上,可能会伤及过往的其他同事,就不是一种好的安全装卸。
3.安全搬运:指保证员工本身的搬运安全、商品的搬运安全、顾客的安全以及环境设
施的安全等方面。
(2)搬运的员工必须有正确的劳动姿势和操作规程,已避免造成自身的伤害。
(3)搬运的员工必须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保证人身安全。
(4)搬运的员工必须正确使用搬运的工具,专业的工具由专业人员操作或必须取得上岗证。
(5)搬运的员工必须有保护商品不受损失的意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搬运,保证商品不受损坏。
(6)搬运的员工必须在劳动时注意周围的环境,包括人、物、设施,既避免危险因素
的侵害,又避免伤及周围的顾客、同事或设施等。
商场安全运营的知识四、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使用电力
1、凡是进行与电有关的操作,必须是由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
操作电线、电器、电力设备的拆卸、改装、维修等。
2、对于涉及用电故障的维修,超市采取报修制度,报修部门填写表格,由维修部统
一维修。
3、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必须配备绝缘保护用具,用电设施采取
必要的接地、接零装置,以保护操作人员免于触电事故。
4、所有?危险?的区域,必须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语、标牌或通用符号以示提醒。
5、公共区域的电闸、开关,必须明确标明?开?与?关?,店面人员操作开关前,必
须通过维修部的培训。
6、配电房、风机房等特殊区域,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以及电动工具的切割、打钻作
业,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商品。
7、对营业区域内的照明灯、代照明设备、临时电线、插头开关、各种用电设备(如
生鲜部的生产加工机器)、小型电器(如电饭锅、电熨斗等),维修部必须进行例行的检查并记录,防患于未然。
8、维修部和使用电力设备的营运部门必须存档有关电力设备操作的注意事项、使用
说明书等有关文件。
(二)安全使用燃气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燃气具安全使用的培训,正确使用燃气及燃器具。
2、进入操作间及点火前,应嗅闻室内有无燃气外泻的异味,如发现有漏气现象,应
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防损部。
3、操作人员使用燃气具时,必须在现场看管,不得擅自离岗。
4、保证燃气操作间有良好的通风,灶间周围不能存放其他易燃材料。
5、每日营业结束后,要对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燃气管道总阀必须关闭,确认安全
后方可离开。
6、燃气具要进行日常清洁保养,如发生故障能够,应由专业人员处理,不得擅自拆
改燃气具及附属设备。
7、维修部定期检查燃气报警系统,每半年对所有燃气具进行一次检修。
8、燃气具操作间的油烟管道、油网必须经常清洁,以免积油过多,发生火灾。
9、禁止非专职操作人员上岗操作燃气具。
(三)安全使用水
1、水龙头、水池需完好无损。
2、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关闭水源。
3、使用沸水作业时,需有足够的措施和意识防止烫伤。
(四)安全处理化学用品及危险品
1、所有化学用品及危险品的容器(含稀释液)必须有明确的名称标识。
2、所有化学用品及危险品的容器(含稀释液)必须有清楚的使用说明书或使用方法。
3、员工在使用化学用品及危险品前,必须经过培训,必须全面了解其性能、使用方
法、注意事项以及紧急处理提示。
4、员工在使用化学用品及危险品时,必须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5、所有化学用品及危险品的容器的存放必须在规定的地方、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存放,
6、所有化学用品及危险品溢出时,按正确的方法处理,特别是有毒性、腐蚀性物品
的处理,不能伤及人员健康。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分厂及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九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五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六条对特种设备公司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三十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二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四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第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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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道康号的签约作者“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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